根據江蘇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最新疫情防控和開學工作有關部署,結合當前江蘇疫情防控工作形勢,8月16日,江蘇省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學校防控組要求各設區市、縣(市、區)教育局和各高校做好全省各級各類學校師生員工安全返校返崗準備工作。
根據開學準備工作需要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地各校要通知教職工(含高校附屬醫療機構人員、宿管、保潔、安保、食堂員工、校內相關服務企業員工等,下同)和中小學(含中職學校、特教學校,下同)及幼兒園學生安全有序返回學校所在地。所有不在學校所在地的教職工和中小學及幼兒園學生返回后須連續居家健康觀察14天,健康者方可返校。
因疫情防控相關規定仍滯留在外地的教職工和中小學及幼兒園學生,可以暫緩返回學校所在地,中高風險地區所在設區市的師生員工暫緩返校,返校前21天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師生員工暫緩返校。
各地各高校要全面排查、精準掌握參與疫情防控工作的教職工和志愿服務的學生動態信息、健康狀況,凡參與疫情防控工作的教職工和各級各類學校學生,要在開學返校前14天向相關組織申請離崗,并自覺進行居家隔離觀察。
教職工和學生返程途中要注意做好個人防護,盡量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長途出行需搭乘公共交通的,應盡量選擇直達交通工具,減少換乘,避免長時間逗留在人群聚集的場所。要妥善保存旅行票據信息,以配合可能的相關密切接觸者調查。
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要把疫苗接種作為加強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措施,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主動對接當地衛生健康部門和疾控機構,共同做好18歲以上師生群體、12至17歲學生接種工作,確保知情同意、應接盡接、應接早接。
做好高校附屬醫療機構、校內醫療機構(校醫院、醫務室等)、校園集中隔離健康觀察場所全體人員的個人健康防護。按照屬地衛生健康部門要求,未開設發熱門診的校內醫療機構,一律不得接診發熱患者,應按規范流程指導其到校外定點醫療機構就診。高校要督促附屬醫療機構、校內醫療機構、校園集中隔離健康觀察場所,開展全方位、全系統、無死角排查,找出疫情防控存在的短板漏洞、風險隱患,積極防范化解院感暴發風險。
各級各類學校繼續堅持“日報告”“零報告”制度,每天精準掌握教職工和學生行程動態和健康狀況,堅決杜絕教職工和學生帶病、帶隱患返校。
學校要將駐地疫情防控相關規定要求通知到每位在外教職工和學生,所有返回的教職工和學生,必須嚴格遵守當地疫情防控指揮機構相關管理規定。
江蘇明確高校新冠肺炎疫情處置能力建設要求
為指導高等學校做好秋季學期疫情防控工作,壓實高等學校防控工作責任,堅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落實“四早”防控措施,根據江蘇省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要求,8月17日,江蘇省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學校防控組從九個方面就江蘇高校新冠肺炎疫情處置能力建設提出基本要求。
一是組織管理能力。學校承擔本校疫情防控工作主體責任。應建立學校主要領導總負責、分管領導具體抓的防控工作責任制,將學校責任、部門責任、個人責任落實到位。
二是校園管控能力。江蘇省內一旦出現聚集性疫情,各高校要采取嚴格、有效的措施強化校園封閉管理。
三是監測預警能力。建立健全覆蓋全體教職員工和學生的健康監測制度和體系,完善學校疫情防控、健康監測系統,收集、整理、研判疫情信息,準確動態掌握在校師生員工數量、健康狀況以及近期活動區域等其他相關信息,確保信息收集渠道暢通、及時、準確。
四是物資儲備能力。集中力量、統籌協調、專人負責,做好疫情防控所需的個人防護用品、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等物資儲備。
五是集中隔離能力。各高校要按照每萬名在校學生數不少于20間的規模規劃集中隔離健康觀察場所。
六是后勤保障能力。各高校要做好食堂(餐廳)的食材進出貨管理和飲用水水質監測。做好隔離人員和隔離觀察場所工作人員的飲食服務保障。
七是核酸檢測組織能力。按照屬地衛生健康部門安排,科學高效規范師生員工核酸檢測組織、采樣等工作流程。
八是心理健康服務能力。各高校要依托學校心理咨詢中心、精神衛生醫療機構、社會心理服務機構等,按照每千名學生配備1名心理健康服務人員的比例組建專兼職相結合的心理健康服務團隊,為師生員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務。
九是風險溝通能力。明確風險溝通責任人,做好信息監測、預報和預警工作,優化精準傳播,提升風險溝通能力。
省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學校防控組要求各高等學校對照基本要求和項目清單開展自查,對處置能力未達標的項目立即進行整改,確保在今年秋季學期開學前全部達到規定要求,省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學校防控組將在開學前組織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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